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大网民朋友们: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六安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于文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您踊跃献计献策,提出宝贵建议。电子邮箱:lazszhk@126.com;通信地址:六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0楼,邮编:237000,联系人:邹冬妮,电话:0564-3378302。活动截止日期:2019年2月18日。
2019年2月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壮大我市经济总量,提升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市上下必须大力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域外更多的资本、人才和管理技术,投资适合当地的项目,做实做强产业支撑,带动更多群众就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招商引资龙头地位
1.举全市之力推进招商引资。当前,区域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招商引资的竞争。招商引资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支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的重要抓手,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一项事关我市全局的大事。全市上下要矢志不渝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抢抓当前多重政策叠加机遇,发挥革命老区、资源禀赋、交通区位、要素成本和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坚持招大引强、招高引新、招才引智,汇聚加快发展的一切积极因素和强大合力,举全市之力真招商、招真商,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果,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委和政府、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二、聚焦招商引资主攻方向
2.突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主导产业优势,围绕已经形成的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饮料等产业,细分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瞄准每个产业的国际前50强和国内前10强,强力引进产业层次高、集聚能力强、带动效应大、延伸配套好的支柱型项目,同时研究锁定相关配套企业,全力引进补齐、延展、壮大主导产业链条的配套项目,构建工业经济发展的骨骼。各县区、开发区要进一步明晰一个首位产业、两个主导产业,紧紧围绕首位和主导产业招大引强,并着力引进建链、强链、补链项目,带动形成产业集群,打造相关产业基地,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各地能够形成1-2个支柱产业,以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
3.突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深入研究合肥、武汉等周边城市的优势产业,摸排产业链分布,高位承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整车设计、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研发类项目,以及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中的中药饮片颗粒剂、医疗器械、生物科技、健康医疗等创新型项目,力争在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招商上求突破,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实体经济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
4.突出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坚持在合肥都市圈错位布局、互补发展,立足生态和资源优势,大力引进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医疗养老、现代智联物流等提升城市功能的服务业项目,推进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引进设计研发、科技孵化、信息技术、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产业综合配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
5.突出以招才引智为依托。坚持以项目聚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求,着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科技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以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团队。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和研发平台,广泛对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产业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和产学研基地,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要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扶持政策,不仅要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还要在住房、生活、社保、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照顾。组织、人社、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做好招才引智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三、明确招商引资责任分工
6.加强招商引资市县统筹。市委、市政府以引导产业投向、服务重大项目为重点,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产业定位布局的统筹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与政策保障中出现的难题,围绕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做好引导资金、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生活消费等配套和支持,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市、县区要统筹加强招商队伍建设,保障招商干部编制和工作经费,选配一批知晓政策、熟悉经济、事业心强、勇于担当的干部从事招商工作,坚持在招商一线锻炼干部、选拔干部。市、县区招商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宣传推介和督查考核。(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招商局、市商务局)
7.发挥县区和开发区主体作用。各县区、开发区要将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头雁”效应,由幕后指挥向亲临前线转变,亲自谋划招商工作,亲自联络重点企业,亲自洽谈招商项目。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重点,分产业、分行业组建专业化招商队伍,针对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日韩等主要资本输出地,聚焦国际国内500强、知名民企、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等产业或行业龙头,每月形成切实可行的项目清单、目标清单和活动清单,变等商上门为主动登门,开展精准招商。对有实质性招商引资任务和目标的出国(境)团组,市里将优先给予支持。同时,开发园区要谋划一定区域以吸纳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入驻,培育新兴血液,增强企业储备。要积极做好项目的评估论证、对接洽谈、签约把关、安商服务等工作,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支持开发园区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探索实行聘任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评制,以激发开发园区活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
8.推进市直单位专业化招商。全面整合市直产业招商组和驻外联络处,抽调精兵强将,重新调整设立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现代农业及食品医药、现代服务业(文旅)等6个产业招商组,成立基金公司、高科技人才团队2个专业招商组。各招商组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产业研究,分析产业链上下游和横向协作配套关系,绘制产业链全景图。瞄准央企、行业龙头企业(国际前50强和国内前10强)、基金公司和高科技人才团队等,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库。围绕产业发展重点,每年共谋划100个重大招商靶向型项目,收录重点招商项目册。市直招商组要围绕“一图一库一册”,有针对性地拜访目标企业和核心人员,对接收集有效项目线索,每年引荐相关产业相应数量项目线索且签约落户的,视为完成小组目标任务。市直其他部门坚持“一岗双责”,既要做好日常工作,更要抓好招商引资,利用一切资源和渠道,收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有价值项目线索,拓展项目的源头活水。(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9.汇集多元化招商力量。支持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广泛对接境内外招商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在外人才协会、知名专家学者等,购买社会招商服务,提升招商活动市场化水平。选择有广泛人脉资源的退休老同志、老企业家和热心招商的社会知名人士,聘请为招商顾问参与招商。深化以商招商,促进已落地企业推介引进合作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建立社会引资人奖励制度,对社会引资人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按项目实际形成固定资产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热潮。(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经信委)
四、强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
10.优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动政策粗放向举措精细转变,充分发挥各地的主观能动性,市政府不再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各县区、开发区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的原则,综合分析项目引进所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外溢社会效益,制定出台契合本地实际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报市政府备案。对于新引进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鼓励企业建立多层厂房并给予补贴,根据项目税收贡献给予相应的财政贡献奖励。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可给予设备投资补助、财政贡献奖励、投资基金跟进、运营成本补贴、流动资金贴息等一项或多项政策支持。注重国家、省、市产业扶持政策衔接落实,放大政策联动效应,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建设。强化招商合同动态管理,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必须严格按合同(协议)执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11.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不断壮大市、县区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通过合作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等方式,到2020年全市范围内要形成总规模不低于6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市内龙头企业或拥有资源的机构发起,以参股、控股或其他形式设立专项产业基金,针对有投资价值的相应产业投放。积极运用产业引导基金,撬动扶持重大招商项目和战新、高新项目,并选择灵活退出机制,不撒胡椒面。对大型央企、国际国内500强、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等投资的项目,可利用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股投资,吸引重大项目落户建设。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项目,可直接采取股权、债权等方式进行天使投资,催生一批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产投公司)
12.加大土地、人才和用工保障。市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积极争取省级预留用地计划,优先保障重点招商项目土地供应。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项目保障机制,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做好用地报批、挂牌和办证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为引进人才和保障用工设立专班健全机制,加大海内外优秀人才引进支持力度,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保障落地企业用工需求,支持各地发展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设法提高技能人才本地就业比重。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落地企业开展用工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政策予以补贴。畅通落地企业人才公共服务渠道,为企业引进员工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五、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13.加强项目动态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化,各地要建立招商项目台账,强化项目管理,明确项目责任,加快项目推进。市、县区招商部门要按月收集汇总线索项目,分产业、分区域交由相关县区、开发区专业团队跟踪洽谈。各县区、开发区对线索项目要建立项目承接机制,完善重点线索项目库,将责任明确到具体专业团队,确保项目快速承接、充分论证,并尽快签约落地。对已签约项目要建立帮办机制,全程帮办,提供保姆式服务,做到招商安商并重,服务项目签约、开工、建设、投产全过程。(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
14.建立项目论证会商制度。市、县区分级分层对招商项目进行会商论证,严把项目准入关,提高招商质效。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建立招商项目会商准入机制,成立项目会商小组,对拟引进项目的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和税收贡献等进行审查,避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的项目落户。对于重大项目、两新产业和科技研发类项目,要建立项目论证小组,邀请权威专家和有关专业咨询机构参与,重点对项目产业层次、投资强度、综合效益、风险防控等进行评估论证,做到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对于市本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市中心城区的服务业项目,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权威专家进行评估论证,不断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财政局)
15.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市、县区要围绕在谈未签约、签约未开工、开工未建成、建成未达产项目,制定项目推进清单,建立清单调度机制,分阶段明确责任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清单调度推进落实。市招商引资领导组每季度对全市5亿元以上在谈未签约、签约未开工项目进行调度,研究解决问题,加快项目推进。市级相关负责同志坚持以项目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题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具体问题。市招商部门每月对在谈未签约、签约未落户的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市经信部门每月对已开工未建成、建成未达产的工业项目进行调度。各县区、开发区每月对签约项目的开工建设、投产运营情况进行调度,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招商局、市经信委)
六、优化招商引资服务环境
16.夯实园区承载能力。各开发园区要科学编制重点产业布局规划,明晰主导产业和功能定位,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推进工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生活和消费功能由城区统筹。要了解外资企业的生产和生活习惯,留足空间打造适合外资企业入驻的产业园区。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支持园区通过协商回收、流转和无偿收回等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和低效用地。各园区要根据产业布局和项目特点,分类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并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进行管理。要适度超前建设园区路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增强项目承载能力。探索园区合作开发新模式,支持园区与合肥等地相关开发园区合作共建工业园区,鼓励园区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专业化、特色化的“园中园”。(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
17.加强政务环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搭建招商项目服务“绿色通道”,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中心要牵头建设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纪检和司法部门要依法依规惩处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勒索投资者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坚决兑现各项政策规定和政务服务承诺,广泛听取投资者诉求,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安商帮办机制,加强项目签约、审批、建设、投产和人才引进等各个环节的帮办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各地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环境,做好外来投资者住房、落户、子女教育、医疗、职称待遇等服务工作,支持各地为企业配套提供员工公寓,对企业自建公租房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让投资者安心创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纪委、市效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招商局、市住建委)
18.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正确区分对待依法依规为企业办事情与谋取私利行为、官商之间正常往来与利益输送行为、无意过失与失职渎职行为。对在招商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七、健全招商引资考评机制
19.完善考评体系。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和考评办法,将在谈项目、签约项目、落地开工项目纳入招商引资目标管理体系,按照简便、易行原则优化考评指标,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引进项目的质量评先评优,加强与省政府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衔接。招商引资实绩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体系等考核范围,并提高考核权重。(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
20.加强督查调度。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月度通报、季度核实、年终评估等制度。由市招商部门牵头,按月调度通报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现场核查项目开工、到位资金、投产运营以及合同履约等情况。年终由市督查考核办牵头,会同市招商引资领导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人社局)
21.严格兑现奖惩。对超额完成年初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开发区,根据超过比例和项目质量权重,评出先进单位和突出贡献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并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对市直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实际工作成效和标准兑现奖励,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岗专职招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局、市招商局、市人社局)
小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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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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