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关于选聘招商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六发〔2019〕2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考核认定办法>》(六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顾问:
一、选聘对象
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各类中介、咨询机构、商会、协会、产业联盟;产业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源的自然人、法人、组织等。以上选聘对象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丰富的招商资源和较高的产业研究分析能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公职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二、工作内容
1.积极宣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
2.协助组织开展招商经贸活动;
3.每个年度为我市提供有价值项目线索(详见第三点第2条)不少于10条或签约落地我市一个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负责招商顾问的日常联系。提供我市投资环境及招商要素介绍、招商引资政策和重点发展产业的招商指南等;及时通报我市举办的项目洽谈、经贸合作等重大经济活动信息和拟对接重点企业需求;会同我市有关县区及时跟进招商顾问提供的项目线索,必要时提请市领导牵头推进。
(二)招商顾问要积极搜集项目信息,经初步研判、对接,提炼有价值项目线索(有价值项目线索应具备以下条件:1.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或租赁厂房类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工业项目;2.项目方有强烈的投资意愿;3.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可以直接和投资方或企业高管对接;4.项目内容符合六安市产业发展方向)。
(三)招商顾问搜集到有价值项目线索后,须及时报送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备案,由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评估合格后作为年度工作实绩的认定依据。
(四)招商顾问负责协调经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评估合格项目的考察洽谈活动,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对来访投资者进行落地接待,对招商顾问陪同来访产生的差旅费给予报销。
四、工作经费与支付方式
1.招商顾问年度工作经费3万元。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先给付1.5万元,待年度工作经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评审完成任务后再给付剩余部分。
2.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对招商顾问引荐落地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6‰给予奖励(不含土地款),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由项目落户地兑现。
3.奖励资金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一次性给付。
4.对引荐投资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可一事一议。
五、选聘流程
意向单位或人员请填写《六安市招商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并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可邮寄或发邮件)。聘请单位或人员最终由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研究确定,实行一年一聘。
报名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10楼1008室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外商服务科
联 系 人:谢洋洋 张光源
电 话:0564-3378305
邮 箱:ZSJWSK@163.com
本公告由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负责解释。
附:1.六安市招商顾问报名表(单位)附件1.docx
2.六安市招商顾问报名表(个人)附件2.doc
六安市投资创业中心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