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探索建立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筹机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皖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06-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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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结合实际、精准发力,探索建立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筹机制,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和摸索改进,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章立制体系化。我市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等,并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积极探索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使用新模式,持续健全我市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制度体系。

顾问管理规范化。市司法局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选聘、资格审查、备案、考核、作用发挥等全流程审核把控,及时掌握工作动向,共同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再规范、再提升。2023年度,市司法局对全市80家市直单位(含二级单位)预算予以统筹,同比新增覆盖15家。

经费效用最大化。市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市直单位外聘法律顾问相关支出。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资金支付由市司法局统筹负责,市财政局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经费使用模式由以往的“一刀切”“粗放式”变为“精细化”“专业化”管理,2023年度支出费用共计197.17万元,同比节约资金26.16万元,同比下降11.68%。

考核标准科学化。为使考核机制更科学,《办法》要求Ⅰ类单位须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并同步收集法律顾问履职材料,法律顾问工作档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Ⅰ类单位申报外聘法律顾问经费的主要依据。Ⅱ类单位可根据法律顾问单次履职表现、作用发挥情况,灵活确定法律顾问劳务补助标准。市有关单位根据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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